重庆编制“十三五”规划 办民生实事补环境短板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16-04-26 13:11:21 浏览()次

 深入实施“蓝天、碧水、宁静、绿地、田园”环保行动,办好主城区湖库水质提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3件重点民生实事,这是重庆市环保系统今年要重点抓好的工作任务。

  重庆市环保系统今年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生态环境短板,助推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2016年,重庆市环保系统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重庆市《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健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推进机制,根据五大功能区域特点研究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推进实施全市生态文明建设245项重点任务。

  重庆市环保系统将不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督企与督政相结合,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出台《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重庆市实施细则,落实好国家《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深化环保市场化改革,更加注重发挥市场在环境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用改革创新的办法解决生态环保难题。稳步推进环保管理体制改革,按照中央要求和市委、市政府部署,妥善有序推进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增强环境执法的统一性、权威性、有效性。

  此外,落实中央和市委“十三五”规划建议、市政府“十三五”规划纲要的决策部署,编制实施“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重金属及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污染防治、农村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

  治气、治水、治土一样不能少

  2016年,重庆市环保系统将以贯彻实施“大气十条”“水十条”,以及即将出台的“土十条”为契机,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的攻坚战和持久战。

  “蓝天行动”围绕主城区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力争实现300天的目标,抓好重点工作。严格执行禁投清单,按照五大功能区域准入政策,落实负面清单,对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的项目严格把关,运用环保政策对供给侧的过剩产能进行逆向淘汰。实施污染清场,加快推进主城区实现“五个没有”(没有燃煤电厂、没有钢铁厂、没有化工厂、没有燃煤锅炉、没有水泥厂和砖瓦窑)。控制交通污染,全市剩余的4.8万辆黄标车在2016年和2017年全部淘汰。改善油品质量,2016年底前用上国五标准油品。将主城区建成区和规划建成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开展禁止使用煤炭、木材等监管与执法。

  “碧水行动”围绕落实“水十条”及重庆市实施方案,办好主城区湖库水质提升、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两件重点民生实事。实施主城56个湖库水质提升工程,2016年完成20个湖库生态修复工程。对31条河流涉及的42个河段进行整治,消除黑臭水体。治理乡镇生活污水,2016年完成226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到2017年实现全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治理城市生活污水,完成库区40座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治理工业污染,完成111座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绿地行动”主要落实即将出台的“土十条”,制定重庆市实施方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不低于34%。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并根据详查结果,划定土壤环境保护区域。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农用地实施分级管理,对建设用地实施分类管理,严格用途管制。对造成土壤严重污染的工矿企业实行限期治理。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逐步建立由市环境监测中心、万州区等6个分中心环境监测站和其余区县环境监测站组成的全市土壤环境监管网络。建立全市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制度。

  发挥法治的引领和约束作用

  2016年,重庆市环保系统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发挥法治的引领和约束作用。完善环保地方法规标准体系,推进出台《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修订)》《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重庆市污染场地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继续完善挥发性有机物地方排放标准体系。严格环境执法,提高环境执法水平和效率。强化环境刑事司法联动,完善环境案件移送、联合调查、信息共享等环境刑事司法联动机制,探索建立环境污染刑事案件证据规则和案件移送规则。

  为保障三峡库区生态环境安全,全市环保系统将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环境安全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实现较大以上的风险源单位评估全覆盖,完成60%的一般环境风险企业评估。加强环境应急处置,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杜绝重特大污染事件。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和舆论监督,督促重点监管企业依法公开环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