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长张庆伟:对保护不力的终身追责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15-12-04 11:00:37 浏览()次

  本报记者周迎久石家庄报道 河北省长张庆伟日前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工作。张庆伟在会上强调,要对保护生态环境不力的责任人实行追责,并建立终身追究制度,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要严格问责,终身追究其责任。

  会议研究了《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张庆伟强调,对保护生态环境不力的责任人实行追责,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一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过程中不履职、不当履职、违法履职、未尽责履职,导致产生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二要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和“谁决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落实好各责任主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三要按照法定职责和其行为在决策、执行、监督管理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分别确定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直接领导责任、直接责任。四要建立终身追究制度,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领导干部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要严格问责,终身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