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多次环境违法下月起处罚无上限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4-04 00:32:26 浏览()次

  昨日,平谷,环保局工作人员对正在作业的锅炉进行排放检测。 拍者 金硕 摄

  昨日起至3月15日,市环保部门将对全市燃煤锅炉进行大检查。3月1日《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后,有多次环境违法行为的单位将被加倍处罚,上不封顶。

  采暖季结束前全市锅炉大体检

  市环境监察总队副总队长晏向阳介绍,去年9月大气污染“国十条”发布以来,监察总队加大了对燃煤锅炉的监察监测力度。去年11月15日起,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对全市3000多家燃煤锅炉单位进行检查,并对存在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的50多家单位进行了处罚。

  他表示,昨起直至3月15日供暖季结束,市环保局将组织全市监察监测力量,对供热、生产、电厂及经营性商户的锅炉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设施是否闲置、环保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煤堆有无防尘覆盖等。

  晏向阳说,市民可拨打12369热线进行举报。

  正在修订自由裁量权标准

  下月起,《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正式实施。针对大气条例,还需要一系列细化的配套制度和完善标准。

  昨日,晏向阳表示,环保部门根据《条例》进行执法的自由裁量权标准目前正在修订,将于近期出台。

  自由裁量权是指环保部门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酌情决定对违法行为人是否处罚、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的权限。

  晏向阳称,随着《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实施,处罚力度也将“无上限”加倍。“前两次处罚仍然按最高限10万元的标准进行,从第三次开始就要加倍为20万,并逐次翻倍,上不封顶。”

  ■ 释疑

  标准是否会影响供暖质量?

  有市民疑问,如果锅炉房追求排放达标,在供热质量上是否会偷工减料?

  晏向阳说,这两者并不存在矛盾。“在技术上不存在这个问题。”

  他介绍,只要烧炉子,就应该达标。在供热质量上,应该考虑炉子是否本身烧得不够、管道是否漏水、是否年久失修导致热量散失,而不是考虑排放标准限制问题。

  ■ 现场

  平谷一锅炉房二氧化硫超标10倍

  昨日,市环境监察总队前往平谷区平谷镇,对该镇的北京太和东园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燃煤锅炉房进行复查。

  上个月,该锅炉房在执法检查中被发现排放二氧化硫浓度超标30多倍,煤堆和煤渣堆也未做到完全覆盖。

  现场可见,锅炉房的烟囱仍在冒黑烟,近百平方米的煤堆仍未完全覆盖防尘网,随着车辆进入卷起黑烟,车间里也弥漫着刺鼻的气味。环保监测人员初步检测发现,烟气中的二氧化硫浓度达到约510毫克/立方米,超标约10倍。

  工作人员说,可能这家锅炉房用的煤含硫量过高,或者脱硫的碱量不够。据了解,在此前的检查中,该锅炉房拟被处以共计6万元的罚款。晏向阳介绍,此次检查的处理结果将在最终报告出来后公布。(记者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