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再对中国风电企业发起调查,商务部批其以“公平竞争”之名行“保护主义”之实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6-02-05 12:09:56 浏览()次

欧盟委员会近期依据《关于扭曲欧盟内部市场的外国补贴条例》(以下简称《外国补贴条例》)对中国风电企业启动深入调查,引发中方强烈不满。

2月4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对此作出正式回应,指出欧方近期频繁使用该工具针对中国企业,相关调查存在“明显针对性和歧视性”,是典型的“以‘公平竞争’之名,行‘保护主义’之实”。

发言人在答记者问中表示,欧方调查“立案证据不足、程序不透明”,并泛化“外国补贴”概念,中方对此“高度关切,强烈不满”。这并非中方首次对欧盟《外国补贴条例》的调查表达反对。

事实上,自这一条例于2023年7月生效以来,中国出海企业已多次成为调查目标。

何为欧盟《外国补贴条例》?

《外国补贴条例》(FSR)是欧盟于2023年7月正式实施的一项贸易监管工具。根据欧盟在官网的消息,这一条例旨在解决因外国补贴造成的扭曲,使欧盟保持对贸易和投资的开放,并确保在单一市场运营的所有公司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

这一条例涵盖了并购、公共采购等广泛的经济活动。欧委会表示,新规则赋予委员会调查非欧盟国家向在欧盟从事经济活动的公司提供财政捐助的权力,并在必要时纠正其扭曲影响。此外,条例规定欧委会可对涉嫌接受不公平外国补贴(例如低于成本定价)的企业进行调查。

欧盟在《外国补贴条例》实施细则中特别回应了“限制与申报相关行政负担的要求”,企业自2023年10月12日起,达到相关申报门槛后,在收购和公共采购投标时须申报外国财政资助这项内容。

《外国补贴条例》规定,单笔外国财政资助申报门槛由此前的20万欧元提高至100万欧元。关于合计的外国财政资助申报门槛,在收购方面,如果企业在过去3年内收到至少5000万欧元的外国补贴,则需要申报其交易。在采购方面,对于价值超过2.5亿欧元的公共采购合同,如果投标企业从非欧盟国家获得至少400万欧元的补贴,则需要进行申报。

针对中国企业调查频发,中方反制

自2023年7月《外国补贴条例》实施以来,欧盟多次展开对中国企业的调查。

据媒体报道,2024年2月,欧盟对参与保加利亚电动列车招标的中企进行调查,这是这一条例2023年7月实施后欧盟的首次行动;同年4月3日,对参与罗马尼亚太阳能发电园区公开招标的中国能源企业进行调查,6天后又对在西班牙、希腊、法国、罗马尼亚、保加利亚的中国风力涡轮机供应商展开调查。

针对这一系列调查,2024年6月,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向商务部提交申请书,请求就“欧盟依据《外国补贴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对中国企业调查”中采取的相关做法进行贸易投资壁垒调查。其中,提出申请调查的内容主要涉及铁路机车、光伏、风电、安检设备等产品。

商务部也随后于2024年7月表示,对欧盟的做法展开正式调查。在2025年1月,商务部发布的最终结论中,认定欧方做法构成贸易投资壁垒。

但欧盟对中国企业的调查行为并没有停止。在2025年底,商务部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欧委会密集对中国企业发起《外国补贴条例》调查,先后对中车集团、同方威视发起深入调查,甚至对中国数字平台进行“现场突袭检查”,做法恶劣,指向性和歧视性明显。

中方呼吁对话,警告后果

在此次回应中,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进一步指出,中国风电等绿色产业企业依靠持续的技术创新、完善的产业体系和充分的市场竞争,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提供优质绿色产品,作出积极贡献。欧方滥用调查,不仅严重干扰中欧产业互利合作,还将迟滞自身乃至全球绿色转型的进程。

发言人重申,中方一贯主张通过对话协商解决分歧,反对将经贸问题政治化、泛安全化。中方敦促欧方立即纠正错误做法,慎用《外国补贴条例》单边调查工具,为中欧合作创造公平、公正、可预期的市场环境。中方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并采取必要措施坚决维护中国企业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