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瞻前顾后”强化土壤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6-09-23 19:43:25 浏览()次
 

土壤污染防治是一场持久战,更是一场需要系统思维的攻坚战。土壤环境管理要树立全生命周期管理思维,做到既“瞻前”又“顾后”。既要“治未病”,谋划“没出事怎么防”,还要思考“修复完了怎么管”,推动形成源头防控、过程管控、修复治理、长效管护的土壤健康管理体系。
 

“瞻前”:把功夫下在污染发生之前,“治未病”
 

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累积性和不可逆性。重金属一旦进入土壤,极难自然降解,可在土壤中滞留数百年乃至更久;有机污染物渗入深层,治理成本动辄每立方米数千元。上医医未病之病,与其等到“病入膏肓”再“砸钱抢救”,不如在污染尚未发生或初露端倪时就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
 

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以标准指引隐患排查落地。在产企业自主开展源头管控,是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的关键。日常检查中发现,以往不少企业的隐患管理停留在“填表交差”的层面,排查靠眼看、判断凭经验,然而等到发现渗漏问题时,污染往往已经潜伏数年。2026年8月15日,国家生态环境标准《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整治技术指南》(HJ 1478—2026)正式实施,为在产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提供了系统的技术遵循。这份指南基于“十四五” 期间全国1.7万余家重点监管单位的实践经验编制,覆盖14类重点场所、11类重点设施设备、138项隐患情形,围绕隐患识别、风险评估、整改验收、台账管理等全流程作出规范。针对隐蔽设施设备渗泄漏隐患识别难的短板,指南强化渗漏检测技术应用要求,整合目视检查、资料检查、渗漏检测、土壤与地下水监测四类方法组合,推荐了一批技术成熟、经济适用的渗漏检测方法,让“看不见的渗漏”无处遁形。
 

要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扛起源头防控监管担当。土壤污染防治投入大、周期长、见效慢,很多工作是“潜绩”而非“显绩”。但恰恰是这种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最考验党员干部的定力与担当。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摒弃急功近利的心态,把源头防控摆在突出位置,将土壤污染防治融入日常监管全流程,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守护土壤环境安全。
 

要因地制宜创新实践,推动风险防控精细化系统化。当前,不少地方先行先试,探索形成了一批可借鉴的源头防控经验。生态环境部明确提出,推动隐患排查整治与排污许可 “一证式” 管理深度融合。有的地方已将隐患排查整治与排污许可证管理绑定,以制度刚性倒逼企业“不敢拖、不能躲”;有的地方对重点监管单位实行“绿黄红”三色分级管理,对问题突出的企业加密检查、驻点帮扶,推动监管力量向最高风险环节精准投放;还有的地方以化工园区为整体单元,推行“一企一档、一园一策”精细化管理,推动风险源从“零散管控”向“系统防控”转变。
 

要布局新污染物治理,拓展源头防控新边界。2025年9月《重点控制的土壤有毒有害物质名录(第一批)》发布,标志着我国土壤有毒有害物质管控进入清单化管理新阶段。各地应当逐步将新污染物纳入筛查范畴,推动新污染物土壤污染风险关口前移,这既是“治未病”理念的深化拓展,也是应对新污染物环境挑战的必然选择。

“顾后”:守住修复治理成果,实施“术后康复治疗”

如果说源头防控解决的是“不让新账变老账”,后期管理解决的则是“不让旧账翻新账”,两者一前一后、一首一尾,共同构成土壤环境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关键节点。

后期管理是指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或修复效果评估完成后,针对仍存在的残留风险,对地块实施制度控制、长期监测、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及回顾性评估等持续性管理活动。修复工程并非一劳永逸,就像心血管疾病患者即便完成支架手术,仍需遵医嘱用药、坚持健康饮食、定期复查一样,污染地块修复后的后期管理是守住治理成效的重要环节。

目前,后期管理存在弱化、虚化现象,部分地方存在“重修复、轻管理”的倾向。事实上,一些风险管控和修复地块仍存在残余污染,若后期管理不到位,阻隔墙体可能老化失修甚至遭到破坏,外来填土或违规堆存可能引入新的污染,前期巨额修复投入就可能付诸东流。

要健全跨部门协同机制,打通“修复—管控—利用”全链条。2026年1月,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污染地块环境修复与开发建设衔接的指导意见》,对“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提出明确试点要求,为跨部门协同提供了政策遵循。各地要结合实际,健全后期管理与开发建设全链条协同机制,将后期管理关键信息,特别是阻隔填埋体、原位管控区域的空间矢量边界、管控要求等,整合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以及不动产登记信息中,确保土地流转、规划调整、重新供地等各环节风险可控,真正实现“修复—管控—利用”的闭环衔接。

要细化后期管理方案,夯实监管执法制度支撑。法律已构建起后期管理的基本制度框架与责任体系,但对于后期管理要求,不少地方往往仅在效果评估报告中作原则性表述,针对性、可操作性不足,导致监管执法缺乏有效抓手。同时,随着时间推移,地块状况可能发生变化。对此,要更新地块概念模型,编制和落实专门的后期管理方案。方案应明确管理目标、具体管控措施、运维责任主体等核心内容,作为后期管理实施与监管的核心依据。相关职能部门要对后期管理方案实行备案管理,加强监督抽查,严肃查处违规扰动污染区域、违规开发利用等违法行为。

要实施分类分级管控,理顺责任与费用保障机制。后期管理务必坚持分类施策、精准管控,切忌“一刀切”。不同地块的管控模式、风险等级存在差异,后期管理的内容与强度也应有所区分:对采取阻隔管控的地块,重点做好设施巡检与防渗维护,确保工程措施持续有效;对采取制度控制的地块,严格落实用途管制,强化常态化巡查,防止人为活动破坏管控屏障;对修复全面达标的地块,要设置清晰的退出条件,避免无限期背负“疑似污染”的管理包袱。与此同时,要理顺责任主体与费用保障机制,不能简单地把责任推给政府,更不能让后期管理变成一笔“无主债”。

土壤是万物生存之基。土壤环境管理最忌急功近利,最需“瞻前顾后”——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修复严治、后期严护,真正实现从“防”到“治”再到“守”的完整闭环。

作者单位:江苏省苏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