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绘就美丽江苏新画卷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4-06-04 11:25:51 浏览()次

聚焦长江大保护、太湖治理,基层工作人员如何坚守与创新;曾被摆上餐桌的保护动物黑水鸡如何得到最有效的保护、江豚和翱翔的珍鸟如何“找回”水清岸绿的家园;环保企业如何通过绿色低碳技术攻关为环境污染精准“开方”……

6月2日,江苏省第二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讲大赛在南京举行。一个个故事,充分展示了江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当表率、做示范、走在前的果敢担当,奋力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中,展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丽江苏新图景。

填补空白 为美丽江苏建设增添法治保障

5月30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出台,是我省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新的里程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是江苏生态环境领域具有统领性、基础性的综合性法规,于6月5日世界环境日当天正式施行。“将施行时间定在这一天,充分体现了江苏将在法治轨道上更好地推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贯彻和落实。”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厅长蒋巍表示。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坚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近年来,江苏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注重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目前,江苏省本级现有地方性生态环境保护法规13件,各设区市相关法规48件——涵盖大气、地表水、土壤、噪声、危险废物、生态、海洋、湿地等主要环境要素,同时也对太湖、通榆河、长江、机动车等重点流域和领域进行专项立法,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1993年,江苏制定《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后于2018年被废止。自此以后,全省生态环境领域需要一部具有统领性、基础性的生态环境保护“母法”。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全面绿色低碳转型、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良性互动的新阶段,污染防治到了进则胜、不进则退,推动实现生态环境改善由量变到质变跨越的新阶段,美丽江苏建设迎来积厚成势、多点突破、全面提速的新阶段,对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提出更高要求。2021年,《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制定工作正式启动,经过三年调研立法准备,终于出台。

《条例》分为总则、监督管理、生态保护修复、环境污染防治、绿色低碳发展、法律责任、附则等,共7章84条,主要内容包括完善保护责任体系、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等,充分彰显了江苏特色。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新增“生态”二字,专设“生态保护修复”篇章,全面规定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生态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内容,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将有法可依。

稳中有进 让美丽江苏更加可观可感可享

PM2.5年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连续3年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省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为79.6%,同比提升0.6个百分点;国考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达92.9%,同比提升1.9个百分点,无劣于Ⅴ类断面,连续2年达到优级水平。长江干流江苏段水质连续6年保持Ⅱ类,主要入江支流、淮河干流和京杭大运河江苏段各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好于Ⅲ类;全省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取水水质全部达到或好于Ⅲ类。太湖总体水质为Ⅳ类,连续第16年实现安全度夏,水质藻情为近十六年以来最好,上半年首次达到良好湖泊标准;近岸海域海水优良面积比例达92.7%,为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值,入海河流国考断面年均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为97.0%。

这是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钱江在《2023年度江苏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新闻发布会现场发布的一组数据。这一组数据,有力见证了江苏含“金”量更足、含“绿”量更多、含“碳”量更低,美丽江苏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2023年,聚焦具有重大牵引性的目标任务,全面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江苏,生态环境部门奋力当好“排头兵”“主力军”——

描绘“一江春水展新颜”。印发实施《江苏省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开展长江干流通江支流水质稳定达标专项行动,抓好排污口溯源整治,加快完善水生态监测网络和考评体系,长江大保护成效显著。如今,总长1169公里的岸线,已从“化工围江”变为“一江清水、两岸葱绿”。

唱好新时代人水和谐共生“太湖美”。出台《推进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坚持“点线面”结合,把治理重心从湖体向上游延伸,在水里下“绣花”功夫,在岸上下更大功夫。对流域涉磷企业分类开展规范化整治,建立“磷账本”。率先在全国制成太湖流域污染物成因“热力图”。全年在无锡宜兴、常州滆湖、洮湖区域整治提升“危污乱散低”企业4500多家,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1500多吨,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3万多亩。

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和长三角一体化绿色发展。制定实施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建立空气质量联合会商、预测预报机制,圆满完成上海进博会、杭州亚运会等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任务。与安徽省建立跨界河流汛前水环境联合现场检查机制。签订新一轮长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合作协议。联合制定《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标准管理办法》,牵头推进一体化示范区绿色发展领军企业评选。

与此同时,全力推动绿色转型发展提质增效,加大督察执法力度,推动解决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聚焦群众权益保护,讲好美丽江苏故事,提高生态环境本质安全水平……“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中有进,连续四年在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

蔚然成风 当好美丽江苏建设“合伙人”

“从小争做拥有‘四个自信’的孩子,将我们清澈的爱奉献给我们的母亲河——大运河。”“27年9000多天,牟汉书的双脚踏遍了淮安的大小河流,行程20多万公里,相当于走过10个万里长城。”“哨声不断,冲锋不止!渡江,就是守护长江、守护家园!”“让天更蓝、水更绿、环境更优美,是王静从事公益诉讼检察的初心与使命。”“企业不能一味追求利益,更要把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统一起来。”“眼下,绿水青山的大美画卷正徐徐展开,洪泽湖湿地将继续讲述新时代生态文明的动人故事。”

绿水青山触目可及,生态文明遍地生花。宣讲大赛上,选手们用一个个精彩故事传达了生态环境保护事业一定成的信念,激励更多人积极行动起来,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宣讲人”、美丽江苏建设的“合伙人”、绿色生活方式的“代言人”,加快绘就美丽生态、美好产业、美妙文化、美满生活和谐相融、互促互进的美丽江苏新画卷。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上下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入脑入心,绿色低碳发展更加高质高效,生态环境改善成效更加可观可感。

故事最有说服力,最能发人深思。2023年9月,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五个有关“美丽江苏”的故事引发各界关注——贾汪转型、五山“沧桑巨变”、“耿车蝶变”、东沙化工园区“凤凰涅槃”、燕子矶地区重现生机。这些故事是发生在江苏大地上的美丽中国故事,更是新时代新征程全面推进美丽江苏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标志性成果的生动写照。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美丽江苏建设责任重大、前景可期。“今后5年是美丽江苏建设的关键时期。”2023年11月,生态环境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签署《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合作协议。江苏成为党的二十大以来与生态环境部签署新一轮协议的首个省份。

2024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中向好。截至5月28日,全省优良天数比率为79.9%,同比2023年上升1.6个百分点。1-4月,全省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同比上升1.9个百分点,太湖湖体平均水质达Ⅲ类,湖体总磷浓度同比下降9.6%。

今日的江苏,蓝天白云、清水绿岸已成常态,推窗见绿、出门进园已是日常,美丽江苏图景正在逐步呈现。

编辑:尚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