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税纳税提醒前置助力江苏南通高质量发展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3-07-14 00:11:52 浏览()次

“您好,这是您的环评批复和《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提醒函》,请您一并收好。”近日,江苏省南通市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向江苏某食品有限公司递交了南通市第一封纳税申报提醒函。

自2018年环保税开征以来,南通市深入践行“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监测、信息共享”的征管模式,2022年环保税申报户数达5519户,5年来累计入库税款15.74亿元,对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激励作用。

今年6月,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南通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在省内率先印发了《关于协同做好环境保护税征管工作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财政、税务和生态环境部门在事项统筹协调、环保税申报及复核、环保税涉税信息传递、联合整治行动等方面进行协作配合,以数据共享共用为主线,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实现对税源的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监管。

《方案》中明确,完善新增纳税人识别提醒机制,“以企业项目建设、排污许可证申报、环境执法等为重点,加强新增环保税纳税人识别提醒机制,在行政相对人申报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排污许可证申领(备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领、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等过程中,主动向行政相对人发放《环境保护税纳税提醒函》。”

据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处长周浩介绍,在办理相关许可后十五日内,将纳税人基础信息、排放口信息、排污信息等相关信息推送至税务部门。

为强化自动监测数据信息的共享共用,实现环保税纳税人申报数据的源头核查和监管,《方案》要求推进重点企业自动监测联网覆盖及数据对接,对全市污染源排放及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进行统计调查,合理考虑税务部门污染物征收因子等征管需求,梳理确定联网的排污单位名单,推动相关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安装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并与南通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平台联网。

《方案》还细化了环保税征管信息共享要求,部门间按季度通过大数据局上传订阅、上传省级平台共享、在线实时查询等方式传输环境监测和涉税信息等,并建立常态化复核机制,复核结果至少应包括监测数据计算的实际排放量物料衡算或排污系数法确定的排放量、抽样测算方法确定的排放量中的一项。

此外,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聚焦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按照“环境执法和税务检查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专项行动、涉税数据疑点排查两类形式的联合检查,排查纳税人环保及环保税风险。

编辑:邹祖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