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推动城乡区域高质量协调发展?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3-03-21 15:49:46 浏览()次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并要求“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区域经济基础与自然禀赋的差异,制约了高质量发展的整体性推进,因此,以高水平保护推动城乡区域高质量协调发展势在必行。笔者认为应该做好如下重点工作。

一是加快产业生态化绿色转型。推动实施差别化产业政策,构建与区域发展功能相适应的绿色产业体系。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加快生态发展区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限制、淘汰钢铁、有色冶金等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产业。建设特色产业园区,重点支持建设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与产业重大发展平台。积极发展大数据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推动“东数西算”工程,高质量打造“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发展对接东部沿海地区的高端制造、智能制造和生产性服务业。

二是坚持生态产业化发展路径。延伸“生态+”复合产业链条,因地制宜发展生态农业、生物医药、森林康养、生态旅游等产业。加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深入推进“跨县集群、一县一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以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为引领,发展壮大蔬果、中药、花卉等特色产业。充分利用生态资源,打造生态康养、生态旅游项目,推进区域绿色发展一体化进程。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企业+镇村(合作社)+农户”等形式,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村入户和生态产品出村进城,完善形式多样的生态智能物流配送体系。

三是探索绿色产品市场化机制。积极开展绿色产品对接招商,搭建大型采购企业产需对接平台,引导建立供销对接机制。以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为例,建立生态产品价值评价体系破解“度量难”,完善生态产品权益交易体系破解“交易难”,健全生态产品价值支撑体系破解“抵押难”,培育生态产品开发经营体系破解“变现难”,打通“资源—资产—资本—资金”转化渠道,创新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路径。完善区域资源交易平台和制度,建立健全用水权、排污权、用能权初始分配与交易制度,完善区域性碳排放权和股权交易市场,做好碳排放权试点,完善林业碳汇交易机制。

四是推进区域生态环境一体化治理。高质量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明确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策略,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全面提升生态系统质量。提升城镇污水设施管网覆盖率,将城镇周边的农村生活污水因地制宜纳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体系,在人口分散的自然村推广污水资源化利用和厌氧式、无动力、小区域的生态处理技术,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加大力度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健全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鼓励共建共享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统筹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城与乡,推动黑臭水体治理向全县域拓展。

五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乡村。以乡村振兴示范带为主抓手,推进农村道路、供水保障、清洁能源、农产品仓储保鲜和冷链物流、防汛抗旱等设施建设,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线上线下结合的村级综合服务平台,推动农村逐步基本具备现代化生活条件。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巩固垃圾污水治理和厕所革命成果,持续推进村庄绿化美化亮化。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分类整治空心村。强化农房规划建设管控,坚决遏制新增农村违法违规建房行为。塑造具有民族特色的乡村风貌,加强古树名木、特色民居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守住乡村文化根脉,建设美丽乡村。

六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探索改革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加大对生态发展区的支持力度,加大对原中央苏区、少数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增强县区财政保障能力,从相关领域省级专项资金中统筹解决省级财政资金,切实减少市县配套资金。改进生态保护补偿转移支付机制,加大对生态功能区(包括国家公园、保护区、水源地)因开展生态保护而带来的财政减收增支的财力补偿力度,建立重点开发区域对生态发展区域的反哺机制,重点支持生态发展区建设。完善多元化横向生态补偿机制,鼓励生态受益地区与生态保护地区、流域下游与上游通过资金补偿、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方式完善横向补偿。

作者系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文明与绿色发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编辑:程维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