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汛期水质下降,要树立流域系统思维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2-07-27 15:01:29 浏览()次
近年来,国家和地方相关部门印发了加强汛期水污染防治的相关文件,部署相关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是每年仍有个别地方出现汛期水质下降现象,威胁水环境安全。

出现汛期水质下降现象,原因在于个别地方对汛期水污染防治缺少流域思维,工作重心放在属地辖区,关注主要河流,忽视相关支流,未能兼顾上下游、左右岸,隐患排查整治不系统,信息沟通不畅,联防联控落实不够。亟待构筑汛期水环境安全网。为此笔者建议:

提高政治站位,建立联动机制。把汛期水污染防治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项内容,严守“水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底线,筑牢抓好汛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思想基础。地方政府要树立流域系统思维,既要做好防汛排涝工作,也要做好污染防治工作,既要保护本辖区水环境安全,也要兼顾上下游、左右岸水环境保护。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水质监测,互通相关信息,充分论证研判,科学开闸泄洪,及时通报预警,做好联防联控。

压实属地责任。地方政府对上级有关汛期水污染防治工作部署,要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重点加强重点河流、重点企业、重要支流、重点时段等污染隐患排查巡控。建立值守制度,一旦发现水质异常立即采取措施控制,切实做到河流有人巡查、水质有人监测、污染有人管理、问题有人解决。建立汛期水污染防治责任制度,设定水质目标,定期监测,通报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能者上,庸者下,用责任落实倒逼地方政府做好汛期水污染防治工作。努力构筑辖区负责,属地管理,失职追责的汛期水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追究机制。

引导群众参与。保护汛期水环境是为了群众,防治汛期水污染也要依靠群众,要以更加生动形象直观的形式宣传有关知识,引导群众查看水质变化,反映污染行为,参与汛期水污染防治工作,实现全社会、全流域、全天候、无盲区的群众监督。努力构筑有事群众反映、工作群众监督的汛期水污染群防群治的参与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