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严守生态环境底线 确保环评审批质量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2-07-21 12:55:04 浏览()次

7月21日,生态环境部召开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司长刘志全就环评工作如何守住“底线”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刘志全表示,环评是在发展中守住绿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线,对于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发挥着重要作用。今年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强调,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服务重大项目的过程中,既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提高审批效率,也要守住生态环境底线,确保环评审批质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刘志全介绍,在守住“底线”上,主要从四个方面严格把关:一是严守法律底线。具体来说,就是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要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法定规划要求,避免出现触碰法律底线的“硬伤”。二是严守生态环境质量底线。在环评中,严格要求建设项目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位于环境质量未达标区的,其措施要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通过优化工程选址选线和采取必要的生态保护措施,使之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避免对相关区域生态系统结构、功能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三是严守环境风险防范底线。严格审核环境风险评价内容,避免出现遗漏主要风险源或环境保护目标、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四是维护公众权益底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依法依规指导建设单位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对建设项目周边存在居民点等环境保护目标的,应重点分析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行对其的影响,针对可能直接对公众造成不利影响的废气、噪声、污水、危险废物等,要求采取最严格的防治措施,切实维护公众合法权益。

在强化环评事中事后监管方面:一是实施《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年)》,对重大投资项目环评要求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建设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环评批复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设施、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强化重大投资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法,压实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的属地监管责任,对违反“三同时”和自主验收要求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三是加大“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将查处“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内容,将问题突出的地方和企业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