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多样性保护主流化助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1-11-10 12:38:44 浏览()次

  《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COP15)顺利闭幕并通过了《昆明宣言》,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已成为国际社会广泛共识,生物多样性保护逐步实现主流化,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中国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白皮书,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一系列重磅政策的发布向世界展示了中国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力度和决心,为我国加快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了有效政策保障,也对新时期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目标和新任务。

  生物多样性保护成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重要基石

  生物多样性蕴含极其丰富的生态价值。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为人类提供了丰富多样的生产生活必需品、健康安全的生态环境和独特别致的自然景观文化等,蕴藏着巨大的生态服务价值、经济利用价值和文化传承价值。中国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区域性分布特色尤为突出,丰富的生态系统类型、特有的物种与遗传资源、优化的组合生产方式、独有的景观与传统民族文化特色,都可以成为独具特色的生态产品加以科学合理利用。

  保护生物多样性有助于提升生态产品价值和品质。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能让自然资本实现稳步的保值和增值,为区域绿色发展蓄力蓄能。丰厚的生态资产与科学的转化方式相结合,才能将资源优势、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绿色工业和健康休闲产业等经济优势,释放稳定、活跃、可持续的生态红利和社会收益。这也是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的有力阐释和创新实践。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有助于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通过生态产品品牌溢价、特许经营、生态公益岗位、效益补偿、碳汇交易等因地制宜的价值转化模式,让更多群众在保护和修复绿水青山的同时,还能从中获得持续稳定的经济收益,形成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并进共赢。群众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主动性、积极性得到提升,形成利益共同体,显著提高保护成效,从而建立良性互惠机制。

  生物多样性融入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面临挑战

  观念转变需要加快。生态产品是生态系统通过生态过程或与人类社会生产共同作用,为增进人类及自然可持续福祉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任何一个地区的自然生态修复和生态资产增值都需要时间,扭转生物多样性锐减的趋势也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让社会各界普遍认识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进而自发地参与生态保护,需要一个从主观认识到具体实践的转变过程。“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有时甚至需要暂时牺牲部分眼前的利益,算长远账更需要观念的引领。

  保护能力亟待提升。各地区的生态环境条件不同,生物多样性家底大多不清,发展条件差别较大,我国重点区域的生态系统、重点生物物种及重要生物遗传资源的调查、评估、监测等基础能力、生物技术、生物安全管理和科学合理的可持续利用能力依然不足。各地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综合能力总体薄弱,对绿色发展短板的认知不明,直接影响了对自身可持续发展方向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的科学选择。

  技术方法尚需完善。生态产品“难度量、难抵押、难交易、难变现”等问题亟待破解,生物多样性尤其是物种和遗传资源的价值尚未在生态产品价值体系中得到充分体现,生态产品价值尚未形成统一的核算规范,生态产品的调查监测、数据共享、跨区域交易、政策保障等机制尚未建立,核算结果的政策应用还在探索阶段,还没有形成真正的硬约束和倒逼或引导效应。

  保障体系有待健全。生态产品缺乏生产、消费、交易、分配全流程的制度安排,包括生物多样性价值在内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还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相应的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机制、考核监督机制、生态环境保护利益导向机制等保障机制尚不健全,各地缺乏生物多样性友好型产业遴选和标准化程序,绿色品牌增值体系需要强化落地和配套支持,多元化资金投入和绿色金融的支持力度需要不断加大。

  生物多样性保护助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建议

  多措并举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我国已经明确提出,到2035年典型生态系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得到全面保护。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中长期目标引领下,统筹协调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等任务措施,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生态服务功能,达到增值自然资本、厚植生态产品价值基础的目的。

  坚持顶层设计和试点引领相结合。加快推动生态产品全流程的引导政策制定,构建基于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的生态保护成效考核指标体系与办法,推动规划、项目、政策层面实施基于费用—效益(效果)分析的评估考核,完善补偿赔偿、绩效考核、金融支持等顶层设计。选择试点地区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助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创新试验,及时总结推广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以点带面形成示范效应。

  因地制宜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根据各地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基础和难易程度,激励各地采取多样化模式提升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水平。具备独特资源禀赋的地区,可采取人放天养、自繁自养等原生态种养模式,打造地域特色绿色品牌。有条件的地区,可运用现代先进技术实施农林产品等精深加工,拓展延伸产业链和价值链。具备优美自然风光、历史文化遗存等资源的地区,可通过发展生态康养、生态旅游等模式,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主流化新格局。生物多样性保护主流化在国际上被认为是最有效的生态保护和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措施之一。COP15的成功召开,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实现主流化带来新的机遇。生物多样性保护主流化已经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紧密联系。在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过程中,需要充分发挥生物多样性保护主流化的重要作用,完善管理体制及资金机制,开展科学研究和评估,推动气候变化与生物多样性的协同治理,形成政府、企业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新格局。

  当前,全球正处在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全球环境治理的关键时期,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治理水平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能力,实现生物多样性保护主流化,有利于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的绿色转型,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使绿水青山产生巨大经济效益,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新动力,加快推动美丽中国建设进程。

  作者单位: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生物多样性与自然保护地研究中心

  ■相关链接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生物多样性与自然保护地研究中心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生物多样性与自然保护地研究中心,面向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总体需求,以全方位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治理能力、加快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和生物多样性重大工程规划编制与实施及国家公园为核心的自然保护地建设等研究内容为切入点,推进原创性、基础性、示范性研究与应用型成果的衔接转换,提高研究成果集成和市场应用能力,为国家和地方相关管理决策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重点开展四个方向的研究工作:

  一是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与政策研究。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国家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与贫困、生物多样性与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与可持续管理等国内国际热点领域开展研究。二是开展以国家公园为主自然保护地的规划与管理政策研究。决策支撑国家公园体制建设、技术方案及管护政策;协助国家和地方相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公园等多类型自然保护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监管及管护考核指标体系研究与评估实践。三是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研究,探索自然保护和资源利用新模式,探索物种和遗传资源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规范,加速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四是构建生物多样性与多类型自然保护地监测指标、监管技术和评估技术体系,全面促进生物多样性与自然保护地长效监管。

  取得的主要研究成果:

  一是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协同推进研究。构建了生物多样性保护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协同推进的“关键技术—协同模式—实践案例—绩效后评价”一体化决策框架,相关成果作为重要参考应用于原环境保护部生物多样性国情研究工作、国务院扶贫办脱贫攻坚评估以及《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COP15)相关筹备工作。二是以国家公园为主多类型保护地的相关规划、政策、监管及生态空间划定研究,完善国家公园管理体制建设、为科学开展全国自然保护区“绿盾行动”专项执法检查提供技术支撑。参与《野生动物保护法》《湿地法》和《生物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修订与起草工作,向全国人大、生态环境部提供相关政策建议,并获得有关领导重要批示。三是支撑牵头起草30 余项国家、省市和区域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重要决策技术文件、规划、评估报告和政策建议。相关成果发表论文近30 余篇,出版著作近10 部,申请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6 项,部分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实现科技成果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