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督察为何盯上四川这家“养蚯蚓”企业?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1-09-09 13:10:55 浏览()次

 一家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在当地官员印象中是一家养殖蚯蚓的农业企业;一个六七年间被群众投诉了14次的信访问题,在地方上报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材料里属于“问题不属实”。一起本不该发生的非法填埋污泥案就这样发生了。特别是在生态环境部今年6月发现并指出这一问题后,四川省遂宁市及下辖船山区对此仍未足够重视,实属不该。

  9月6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曝光了典型案例,直指这个问题。随着督察组调查的深入,更多关于案件的细节浮出水面,发人深思。

  起底新景源公司

  以土壤改良之名,行非法填埋之实。在曝光的四川遂宁这起污泥处置监管严重缺失典型案例中,涉事企业遂宁新景源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名遂宁市翔泰生物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景源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这本是一家以生活污泥、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等固体有机废弃物为原料,采用“好氧发酵—蚯蚓养殖—蚯蚓筛分”工艺生产有机肥的方式处置生活污泥的企业,怎么就一步步地走上了违法甚至犯罪之路呢?

  记者从当地一位知情人处获悉,新景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夏某祥,船山区本地人,曾在当地教育系统工作过十几年,直至2005年下海。夏某祥同时也是四川省兴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另一家与本案有牵连公司,以下简称兴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根据此前调查,2016年8月以来,新景源公司与兴宇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由后者提供土地、环评等资质手续,前者负责实际运营管理,从事利用生活污泥生产有机肥的经营活动。

  这并不是新景源公司违法的时间起点。督察组调查发现,这家公司于2014年以来接收污泥22.33万吨,获取处置费3521万元,期间假借“土壤改良”名义,将10万余吨污泥直接倾倒或填埋,还违规接收填埋广安北控水务工业污泥2.74万吨。更恶劣的是,2014年底违法接收遂宁市塞思科公司天然气脱硫石膏约300吨,其中230吨填埋于租用土地内的4号地块,在该处形成510吨灰白色固体混合物,后经鉴别属危险废物,涉嫌环境污染犯罪。

  新景源公司怎么会干起接收天然气脱硫石膏的买卖?

  本报记者独家了解到,据一位早已离职的员工回忆,他们老板(夏某祥)2014年从一位教授那里听说生物硫磺成品可以作为原料生产有机肥、改良土壤获利后,就引进了这一技术。

  具体是“硫磺”与污泥按比例混合,经过几天露天堆放让其自然发酵,然后放入蚯蚓饲养池内养殖蚯蚓,蚯蚓的粪便就是生物有机肥料。期间大约用了70吨左右的“硫磺”与300吨左右的污泥进行混合。不想还在发酵期间,就被人举报了,后来原船山区环保局来调查,罚了他们5万元左右。

  而这位离职员工口中的“硫磺”,就是他们与塞思科公司签订生物硫磺资源化利用合作协议后,由其免费提供的天然气脱硫石膏,而塞思科公司自然也省了一笔处置费。

  另据记者从遂宁市公安局了解到的最新情况,目前公安部门已对本案涉及的3家公司以涉嫌污染环境罪立案侦查,4人已被批准逮捕,3人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群众投诉频繁,信访件办理结果标注“满意”,问题却始终未解决

  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一直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点内容之一。新景源公司违法的这些年,周边群众前后信访投诉了14次。

  根据督察组提供的资料,记者看到最早的一次投诉发生在2015年4月。举报人称,“翔泰公司处理污泥未彻底,导致该片区蚊子、苍蝇特别多,人的身上多处被叮咬,影响生命安全”。最后一次投诉时间是2021年1月,举报人称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希望核实再次处理填埋污泥行为。

  而当地又是怎么办理的呢?

  记者在办理情况一栏看到,执法人员的确多次去现场执法,表示已让企业整改,做好防范蚊蝇滋生工作,必要时给老百姓配备杀虫药品,还曾责令企业对污泥发酵池未密闭行为10日内整改完毕,也检查过企业污泥台账却未发现问题,还提到将核实污泥成分确保土壤安全等。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即便最后一次信访投诉标注为“举报问题不属实”,这些信访件的办理结果一栏全部都是“满意”,只有两个“基本满意”。

  2020年11月,四川省级生态环保督察进驻遂宁,群众再次投诉新景源公司非法倾倒填埋污泥问题,但是船山区回复谎称问题不属实,而遂宁市不严不实,未经认真核实原样转报调查结论,导致问题依然未能得到及时解决。

  污泥监管失职谁之过

  督察组成员告诉记者,这起典型案例最初的线索是今年6月生态环境部西南督察局在广安追踪污泥去向时发现的。

  在督察指出新景源公司非法倾倒填埋污泥问题后,遂宁市及船山区是如何认识的?相关负责人对新景源公司的违法问题究竟知道多少?一些回答或许可以给出答案。

  对于调查,有的人表示,之前不清楚,这次督察被发现后,才知道新景源公司存在擅自简化处置工艺将污泥直接倾倒在土壤中的情况。有的人认为,他们部门虽然是污泥处置行业的主管部门,但是从环境污染和耕地污染防治监管的角度来看,生态环境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也应该加强日常监管,并将发现的问题通报住建部门。有的人提出,企业应当对事件承担主体责任,并质疑住建部门从未到这个企业检查过,农业农村部门作为有机肥生产的监管部门,也没有落实好职责。有的人叹息,自己对政策法律不熟悉,没有认识到污泥处置的重要性,当时检查发现新景源公司违反环评使用污泥进行土壤改良后,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及时予以制止。还有的人回答,当时想当然地认为单位与新景源公司之前已签过两年污泥处置合同,肯定都审核过资质,也就依照惯例续签了一年。

  法定职责必须为。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一条明确,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是污泥监管的责任人,同时该法在第一百〇八条还赋予了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处罚权,对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和处理后的污泥造成严重后果的,最高可罚款500万元。

  其实单就本案来说,比起强调究竟是谁的责任,普通公众更关心的是受损的环境能否及时修复,这其中有些还是基本农田。

  在督察组看来,这起案件中,无论是住建部门、生态环境部门还是农业农村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如果有一个部门真正履职尽责了,新景源公司的违法行为就不可能持续得这么久、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

  污泥无害化处置,任重道远又迫在眉睫

  中央督察曝光典型案例并不是为了“揭丑”,而是想借此帮助地方一起推动一些老大难问题的解决。一位参与案件办理的督察人员告诉记者,污泥无害化处置就是当前全国面临的一道难题,既任重道远又迫在眉睫。

  说起迫在眉睫,是因为随着我国城镇化率的快速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规模日益提升,污泥产量逐年增加。但是,由于长期以来的“重水轻泥”,污泥处理处置能力却没有与污水处理能力同步提升。

  再有,地方普遍重建设、轻管理,这也导致非法处置污泥行为时有发生。由于污泥可能含有重金属等污染物,一旦非法填埋倾倒,会严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修复起来成本很高,得不偿失,必须严惩重罚。

  据了解,当前对生活污泥的处置主要包括填埋、土地利用、制作建材、焚烧。然而由于政策及形势变化,生活污泥的出路越来越少。

  为促进有机肥料健康发展,2021年6月,农业农村部发布有机肥料相关标准,禁止将污泥作为生产农用有机肥料的原料,这也让污泥处置的市场空间进一步缩窄。

  对于污泥处置的破解之道,这位督察人员建议,首先是地方党委政府要像重视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一样重视污泥处理设施的建设,这也是民生工程。其次,除了借助市场化手段引导更多企业参与以外,一定要由政府来主导,因为污泥相比垃圾附加值低,一旦进入环境又会给农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