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处置应考虑健康代价、环境影响 做好源头控制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15-08-25 14:47:10 浏览()次

 

图为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核心区域 资料图片

  编者按

  天津港“8.12”爆炸事故发生之后,含氰化物废水处理、受污染土壤修复、环境监测等工作受到公众高度关注。目前,各项污染处理处置工作已经启动,有不少企业参与其中。

  本期报道对受关注较多的几个问题进行采访,探讨环境应急处置工作如何在不同领域开展。

  ●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预测,到2020年,我国化学品的产量和产值将占到全世界化学品产量的25%~30%。发达经济体和发展中经济体各占一半,我国在发展中工业体中占1/2强。在这个阶段,我国生产化学品的种类非常多,是化学品事故高发期

  ●我国目前对化学品的管理分散到很多部门,没有对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的管理,特别是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非常薄弱。当务之急是对化学品管理立法,理顺化学品管理机制

  ◆中国环境报记者 张蕊

  天津港“8.12”爆炸事故发生以来,对于事故产生的含氰化物废水,应急处理指挥部指导污水处理运营企业进行了一系列应急处置工作。比如封存含氰化物废水、投药化学分解氰化物、臭氧氧化、混凝、活性炭吸附等。

  同时,对于危险化学品泄漏导致的水污染事件,在应急处置过程中一般采用什么方法?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危险化学品的风险如何防范?国外有什么经验值得借鉴?这些问题值得深思。

  对此,本报记者专访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王子健。

  以最小代价获取最大效果

  我国很多应急处置措施是在污染区域修建储水池塘,把受污染的水引入后慢慢处理

  记者:现在有哪些难点制约着危险化学品污染事件发生后的预警和应急处置?

  王子健:从吉林石化硝基苯污染松花江和此次天津“8.12”事故中发现,像氰化钠和甲苯二异氰酸酯这种作为发泡塑料生产中间体的大众化原料,一旦发生事故根本没有检测方法和应急方法。

  因为发生事故时应急处置人员对于是什么化学品发生的事故并不十分清楚,有的事故是苯泄漏、有的是硝基苯、氯苯或者氯酚泄漏等。有些化学品在国家管理范围内,而绝大部分都不在管理范围内。

  现在看来,对于危险化学品的污染事件还没有适用的防范方法。因为水质监测的污染物种类有限,水体中有多少种有毒有害污染物很难有准确的统计数字。按照欧盟化学品登记管理记录,目前,在欧洲生产和使用量1吨以上的化学物质约15万种,在美国登记的化学物质约8.3万种,中国约有4万种。

  事实上,我国生产和使用的化学物质估计在10万种以上。随着分析手段的进步,已有数据显示,这其中约有10%~15%的化学品是有毒性的,这意味着我们生活的环境中至少有1万种以上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而国家不可能针对这些化学品制定1万种检测方法和应急处置方法。我认为可以采用另外一种较为简单的途径,即生物毒性预警方法。

  记者:水污染事件预警后的应急处置工作一般会出现哪些情况?针对不同情况会采取什么措施?

  王子健:预警之后的应急处置,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知道是什么有毒化学品的情况下进行分析和相应措施处理。比如氰化钠在酸性情况下易水解,容易生物降解。这时就会采用防菌剂或者填埋等方法,而不会选择用水冲等处理方式。

  另一种情况是在事故发生时不知道泄漏的化学品是什么,经过一段时间的分析检测才知晓是哪种毒性物质。在这种未知情况下一般采用的处置措施是封堵。

  具体来说,在我国,很多应急处置措施就是在污染区域修建一些储水的池塘,把受污染水引入其中,之后再慢慢处理。此次天津“8.12”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采用的就是这种办法,很及时、到位。但是像长江流域、珠江流域,饮用水水源的取水口就在江边,这时采用的方法就是在生物预警后紧急关闭取水口。

  记者:在应急处置过程中,环境代价、成本等方面有哪些问题值得注意?

  王子健:在应急处置过程中有些问题应该注意,比如要用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处置效果,这其中的代价包括人的健康代价、环境影响、成本、效率等。过去我们常听说不惜一切代价进行污染处置,这是不合适的。

  比如,在进行化学品污染应急处置时,针对有机物采用活性炭吸附方法,但是这种方法成本非常高,并非一切有机物污染都要采用这种方法。再如,硝基苯应急处置最好的方法是厌氧降解。因此,在应急处置时最终要由地方政府的负责人进行决策分析,将代价最小化非常重要。

  全过程管理才能防患未然

  工业园区必须有明确清单,对每种化学品进行识别、追踪

  记者:我国现在化学品的生产现状如何?近年来,化学品引起的污染事件屡有发生,其原因是什么?

  王子健:由重化工业引起的河流突发污染事件曾在发达国家某一时期非常多见。比如莱茵河曾经爆发阿特拉津污染。化学品污染事件在重化工阶段是不可避免的。我国正处于重化工业向第三产业过渡的阶段。我国的GDP还主要依靠重化工业,基本是以原材料生产加工为主。

  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预测,到2020年,我国化学品的产量和产值将占全世界化学品产量的25%~30%。发达经济体和发展中经济体各占一半,我国在发展中工业体中占1/2强。在这个阶段,我国生产化学品的种类非常多,是化学品事故高发期。

  据2002年的统计显示,我国出口化学品的税则号约有1万多个,现在已经远远超过这个数字。精细化工中间体生产是我国的支柱产业,这些化学品只要有一种泄漏就会导致污染事件。由于我国在化学品生产和管理上还有很不成熟,缺少专业化的工作人员是我国和发达国家非常显著的区别。比如,现在我国化工厂的工人多是农民工,职业工人很少,大部分是临时聘用,人员流动性非常大。这些原因就造成我国在未来一个阶段化学品污染事故的风险较高。

  记者:现在我国对化学品管理最为迫切的工作是什么?国外有什么管理经验值得借鉴?

  王子健:目前,我国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非常薄弱,应该对其进行全过程管理。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运输过程是看得见的过程,而当它们被生产成材料,进入公众生活时,其缓慢影响往往是看不见的,在这个过程中也存在对公众健康的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的管理还停留在针对危险化学品,而不是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括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的化学物质,对其监管应该贯穿于生产、存储、运输、使用过程。对这个过程的监管主要是安监部门的职责。

  当务之急是对化学品管理立法。在美国有有毒化学物质管理法,由美国环保局协调其他部门进行管理。在欧洲有化学品登记管理法,由欧洲化学品局管理。

  目前,在欧洲,化学品从实验室合成后,能否进入市场是需要有关部门批准的第一个问题。像氰化钠、汞等高毒物质,未来禁用将是发展趋势。但是氰化钠也有其特殊性,就是作为一些行业化学合成的中间体,因此对这些行业的应用会有豁免。而在我国对化学品的管理是分散到很多部门管理,没有对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的管理。

  记者:我国目前对化学品管理已经在进行哪些探索?有哪些新的技术手段可以应用?

  王子健:我国也在向欧美学习借鉴一些化学品管理经验,现在环保部门在江苏南京化工园区的示范项目就是为了理顺化学品管理机制。

  它包含如下工作:首先,在任何工业园区必须有明确的化学品清单,要包括化工园区用了多少化学品、生产多少化学品;每种化学品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毒性以及对人健康影响、对环境健康影响的数据。

  然后,在这些数据清单基础上,要做化学品转移释放登记(PRTR)。比如,进入园区工厂化学品为1吨,其中有0.9吨生产成产品,剩下的0.1吨会向水、气等方面转移。而这些物质如果离开园区进入环境,我们称之为释放。如果把这个转移释放的过程拓宽一点,比如化学品出园区后进行运输,那么它就是潜在风险源。

  之后我们需要对每种化学品进行识别。由于每个化工园区生产的物质都不同,就要对化学品的毒性数据、物理危害、化学危害每项进行打分,判断它是高、中、低风险。然后再结合产量判断化学品是大风险源、中风险源还是小风险源。

  比如一个化工园区生产1200种化学品,那么就可以依照每种化学品的毒性、产量、转移释放途径进行登记。其中,氰化钠没有挥发性转移释放途径是水,反应性很高。甲基二异氰酸酯是以粉尘形式进行转移释放。了解了这些信息,我们就可以对危险源进行跟踪。而现在需要做的就是研究如何跟踪这些过程。

  在跟踪过程中,需要从生产开始就给每种化学品一个二维码,二维码记录了这种化学品的所有信息,包括生产者、产量、物理化学性质、环境性质、毒性数据等。

  到化学品进入下一个环节,用手机扫一下就可以知道它的信息,判断其风险源大小,按照风险分级管理制度决定如何运输、存储。

  这套管理体系在全球叫作《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目前我国已经拥有对应的标准,但是在细化和执行中还存在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