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以下简称西铁中院)在案发地宁陕县广货街组织巡回审判,对四起组织非法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民事公益诉讼案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责令四起被告立即停止组织人员进入秦岭核心保护区登山、穿越,分别承担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1.5万元、6500元、5000元、4600元,要求其在省级媒体公开道歉。
经审理查明,2024年12月至1月,四起被告多次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APP等网络媒体发布组织“非法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的招揽广告,以提供车辆、规划路线、向导带队等噱头先后组织了100次5000人进入箭峪岭、东梁、光头山等秦岭核心保护区开展穿越、登山活动,给秦岭核心区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可逆的破坏。
为防止四起被告公司继续组织秦岭核心保护区非法穿越、登山活动,前期,西铁中院依据申请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申请,对四起被告作出了立即停止组织人员进入秦岭核心保护区开展穿越、登山活动的禁止令,依法在四起被告公司住所地,并赴广货街、牛圈沟、蒿沟等“驴友”较为集中的地方张贴,起到了良好的监督警示效果。
庭审过程中,公益诉讼起诉人、被告围绕被告公司是否实施了生态破坏行为,应承担的生态修复费用的数额进行了充分举证、质证,并进行了激烈辩论。经合议庭合议后作出上述判决。
据了解,这是继西铁中院在子午峪保护总站、西北政法大学巡回审判后对“组织非法穿越”系列案件进行的一次集中审理、集中宣判,是法院审判与治理并重、宣传与教育并举、解纷与促制并行,以案释法、以案促治的务实之举。
“案结事了”不是环资审判的初衷,融入社会综合治理、促推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平衡才是环资审判追求的目标。为充分利用巡回审判切近群众的便利条件,汇聚环境保护合力,增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向心力”,庭审结束后,西铁路中院联合宁陕县法检两院、秦岭南麓检察院、广货街镇政府、公益组织、周边群众等开展了“治理非法穿越 守护秦岭祖脉”生态保护公益活动。深入广货街蒿沟村附近的秦岭山区实地巡察,查看是否存在非法开垦、采石、采砂、取土、乱砍滥伐、毁林挖草等违法犯罪活动,森林火灾应急管理、病虫害防疫相关制度落实是否严格,是否深刻汲取秦岭违建教训还有私搭乱建问题发生,并在沿途通过案例剖析、现场宣讲、答疑解惑等方式向群众普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对沿线的垃圾进行清理,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
下一步,西铁中院将进一步加强各方协作配合,综合施策,做实违法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协同取证、跟踪监督、裁判追责等方面的工作联动,加大行政处罚、刑事惩戒和民事追责力度,综合运用刑事、行政和民事公益诉讼等手段全链条、全方位追责,形成严厉打击破坏秦岭核心保护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实现“一案办理到一域治理”的良好效果,有效保护秦岭原始生态系统的独特性、完整性、原真性,让秦岭美景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