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水库库汊退养整治通告来了!这些要求看清楚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3-05-08 10:53:22 浏览()次

4月27日,江西吉安市万安县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发布万安水库库汊退养整治通告,全面开展万安水库网拦库汊及国有水面坝拦库汊退养整治工作。

地处赣江中上游的万安水库,又名万安湖,是一座以发电为主,兼有防洪、航运、灌溉、养殖、旅游的大型水库,控制流域面积36900平方千米,设计防洪库容10.2亿立方米,兴利库容7.97亿立方米,是赣江中下游城乡居民饮用水的重要来源。

万安水库是当地的主要水产养殖基地,湖面上曾一度布满了稠密凌乱的养鱼网箱。“过度水产养殖不仅阻碍防洪航运,还污染水体,破坏水生态环境,严重影响了居民饮用水安全。”万安生态环境局负责人说,2020年万安水库因未达到较好湖泊Ⅲ类水质目标,被列为省经济责任审计问题。

针对万安水库网拦库汊养殖污染突出问题,万安县坚持立行立改,投资3000多万元,拆除各种规格养殖网箱、渔排和底排1.4万个、面积37.3万平方米,清理围(栏)网1.15万米,2021年万安水库水质达到湖泊Ⅲ类水质,但局部仍存在投料、投饵养殖的现象。

为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彻底消除水污染源,万安县决定全面开展万安水库库汊退养整治工作,并发布通告,要求自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依法拆除万安水库库汊包括蓄水至96米高程水位后赣江及其支流所形成的库湾内的投饵机等投料养殖设备,禁止向库汊水体投放无机肥、有机肥、生物复合肥、动物性饲料和畜禽粪便等污染水体的方式进行养殖;2个月内,依法拆除2017年以后(含2017年)在万安湖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内所拦截的非法围堰设施,未经许可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万安水库水域范围内拦汊筑坝,严厉打击在万安水库内拦河霸港行为。

万安县明确规定,万安水库库汊水面属于国家所有或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任何个人无权占有,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依法收回万安水库国有水面库汊,以及万安水库蓄水至96米高程水位时与万安水库水体未完全拦土坝隔断、当前仍有通道进行水体交换的国家所有依法由集体使用的坝拦库汊的承包经营权,终止租赁、承包合同并依法妥善处理终止后的相关事宜。

此外,万安县强化责任追究,对拒不配合万安水库库汊退养整治工作,在规定期限内仍未主动清理退养到位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涉及国家公职人员和监察对象的,将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对隐报瞒报、不愿主动退养的,实行有奖举报,举报属实的将给予一定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