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用地笼网在洪泽湖非法捕捞被严处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19-06-25 17:23:31 浏览()次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近日对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现场发布涉渔典型案例。

  宿城区人民法院于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当天,在泗阳县成子湖度假区开展“保护生物多样性,共享美好未来”专题活动。活动现场,法院环资庭对被告人晁某、刘某夫妻二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进行了审理。此案是当地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以来,宣判的首例在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非法捕捞案件。

  2018年7月底~8月间,被告人晁某、刘某多次在洪泽湖周岗嘴水域即国家级黄颡鱼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使用禁用工具地笼网非法捕捞水产品计50余千克。鉴于二被告人有自首情节,且配合主管单位积极放生渔获物,对二被告人均单处罚金4000元,并没收地笼网55道。

  庭审结束后,宿城区人民法院环资庭发布8例《洪泽湖水域涉渔典型案例》。这8例案件均是近年来宿城区法院审理的洪泽湖水域涉渔犯罪典型案例,涉及洪泽湖水域的不同乡镇,不同的渔具和捕捞方法,除传统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还包括隐瞒犯罪所得和妨害公务案件等。

  自2013年12月起,宿迁市5个基层法院实施集中管辖生态保护类案件以来,全面加强与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的配合,建立完善了洪泽湖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司法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