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治污再出重拳 城区十吨以下燃煤锅炉全拆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6-24 19:08:08 浏览()次

 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近日出炉,其中明确,今年我省将拆除所有城区内10吨以下的工业燃煤锅炉;拆除所有高效供热区域内的10吨以下燃煤锅炉;同时拆除所有洗浴、宾馆等商业用10吨以下燃煤锅炉。

  据了解,2013年全省城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分别为42微克/立方米、32毫克/立方米,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而PM10年均浓度为86微克/立方米,高于新标准二级标准。

  今年年底前,全省各市要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其中沈阳市禁燃区面积不低于城市建成区面积的80%,其他城市禁燃区面积不低于城市建成区的60%。各地方政府将规定出清洁能源替代时限,对于超出规定期限继续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责令拆除或者没收。